(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州出台《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
每日甘肃网4月19日讯据民族日报报道(记者马琼洁)近日,州民政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临夏州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我州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工作,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优化提升低收入人口帮扶水平,持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办法》对低收入人口进行了界定,低收入人口主要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其他低收入人口等六类对象。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统筹本辖区内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工作,并负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的认定工作。县级以上乡村振兴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认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办法》规定了低保边缘人口和支出型困难人口认定标准及程序。低保边缘人口指不符合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放宽到2倍),且财产状况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的人员;支出型困难人口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刚性支出剧增或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低保边缘人口和支出型困难人口认定按照个人申请、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的程序进行,并实行动态管理。
《办法》规定了对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措施。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对低保边缘人口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给予医疗救助(含疾病应急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政策;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给予急难救助。